公司清算期间可以随意清偿吗
导读:
公司清算期间不可以随意清偿。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公司在清算期间,虽然公司实体仍然存在,但其活动被严格限制在与清算相关的范围内。
2.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需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3.只有在清算方案被确认后,才能按照法定顺序进行清偿,包括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并最终按照股东出资比例或股份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因此,公司清算期间不能随意清偿,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和顺序。
法律快车提醒您,公司清算中不能随时处置财产。
1.公司在清算期间,虽然公司财产仍由公司控制,但处置这些财产必须受到严格限制,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只能对与清算有关的财产进行处置,而不能随意处置公司财产。
2.这主要是为了保护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益,确保清算过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因此,公司清算中不能随时处置财产,必须按照清算方案和法定程序进行。
清算组负责人的资格条件因公司类型而异。
1.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如果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是公司股东,或者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则该法定代表人可以担任清算组负责人。
2.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非公司股东,则原则上不能担任清算组负责人,因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应由股东组成。
3.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如果法定代表人是董事或经过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则可以担任清算组负责人。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清算组负责人具备与公司清算相关的资格和条件,以保障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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