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款政府一直不给怎么办可以找市委吗
导读:
面对拆迁款政府一直不给的情况,首先应当明确的是,市委作为地方党委的领导机构,虽然不直接处理具体的行政事务,更直接且有效的途径是寻求法律援助和行政救济。
1.被拆迁人可以依据与拆迁部门签订的安置协议,如果协议中明确规定了拆迁款的支付时间及方式,而政府未能按时履行,那么被拆迁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政机关履行协议中的义务。
2.在此过程中,市委的介入可能作为一种辅助手段,通过其影响力推动相关部门加快处理进度,但并非解决问题的唯一或主要途径。
法律快车提醒您,当拆迁款未按时收到时,被拆迁人应采取积极的维权措施。
1.应仔细审查与拆迁部门签订的补偿协议,确认协议中是否明确规定了拆迁款的支付时间及方式。
2.如果协议中已有明确规定,而政府未能履行,被拆迁人可以依据协议内容,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政机关按照协议约定支付拆迁款。
3.被拆迁人还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寻求行政监督的帮助。在维权过程中,被拆迁人应保留好所有与拆迁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协议文本、支付凭证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
1.拆迁补偿款的到账时间因地区、政策及具体情况而异,但一般来说,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拆迁部门会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将补偿款支付给被拆迁人。
2.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相关规定,拆迁补偿款应在一定期限内到账,通常为四十五个工作日左右。然而,具体到账时间还需根据当地政策、银行处理速度等因素综合考虑。
3.被拆迁人应密切关注补偿款的支付进度,如有延迟或未到账的情况,应及时与拆迁部门沟通并了解原因。若沟通无果,可依据协议内容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拓展阅读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
相关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