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费多久能下来
导读:
拆迁补偿费通常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获得批准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可以发放到位。
1.这一时间框架确保了被拆迁人能够按照先补偿、后征收的原则,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确定搬迁期限后,及时获得应得的补偿款。
2.市、县级人民政府作为房屋征收决定的主体,有责任确保补偿款的及时发放,以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快车提醒您,拆迁补偿款涵盖了多项费用,旨在全面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因拆迁而遭受的损失和不便。具体包括: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此费用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直接损失,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此费用旨在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因临时居住或自找住处而产生的不便,通常以临时居住条件为基准,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此费用作为对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拆迁或主动放弃某些权利的鼓励,具体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法律政策确定。
当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无法达成时,拆迁纠纷的处理应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
1.人民法院对于此类民事诉讼不予受理,而是建议当事人向相关部门申请裁决。具体而言,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之间的争议,可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进行裁决。
2.裁决内容涵盖补偿方式、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地点、搬迁期限等多个方面,并应在收到申请后30日内作出。
3.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结果不服,可选择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复议可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而诉讼则需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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