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房办产权证需要哪些材料
导读:
在办理动迁房产权证时,所需材料根据申请人身份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1.若申请人系拆迁后本人直接办理,需准备拆迁赔偿协议、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安置房的产权证原件。
2.对于购买动迁房的买家而言,则需准备更为详尽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平面图、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双方身份证件、房屋评估报告,以及缴纳税费的证明等。
这些材料均为办理动迁房产权证所必需的法定要件,缺一不可。
法律快车提醒您,动迁房产权证的办理流程相对复杂,但可概括为以下几个关键步骤:
1.需进行房地产评估,申请人需前往房屋所在地交易大厅提交相关材料,并决定评估费用承担方;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前往房产交易中心,提交房产证、土地证、房屋平面图、身份证明及房产评估报告等材料,并完成买卖双方签字及缴纳契税等流程;
3.缴纳登记费、工本费及印花税等费用后,即可领取房产证。
在购买动迁房时,购房者需特别注意以下事项及产权问题:
1.关于贷款问题,需明确安置房是否能办理贷款,因无房产证的房屋通常无法办理贷款,而有产权证的房屋则需根据银行政策确定是否接受抵押;
2.关于房产证问题,需确认房屋土地性质是否为国有,以便判断是否能办理房产证。若土地为集资性质,则可能无法办理房产证,此类房屋交易存在法律风险;
3.关于交易时间问题,需注意政府可能对安置房交易时间进行限制,以避免低价交易影响楼市稳定。
因此,在购买动迁房时,务必全面了解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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