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书未履行怎样申请强制执行程序
导读:
当调解书未得到履行时,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步骤申请强制执行程序:
1.准备好必要的申请材料,包括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原件、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等,具体材料清单如上文所述。
2.将这些材料提交给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3.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确认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被执行人是否具备执行能力。
4.一旦审查通过,法院将启动强制执行程序,以确保调解书的内容得到实现。
法律快车提醒,申请强制执行时,必须准备一系列必要的材料。具体而言,这些材料包括:
1.执行申请书,这是启动强制执行程序的书面申请;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如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证明调解书已经生效;
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以便法院在执行过程中能够迅速找到并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
调解书强制执行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会进行审查立案,确认申请是否合法适当,以及被执行人是否有执行能力等。
2.法院会通知被执行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采取强制措施。在准备强制执行阶段,法院会填写强制执行证,确定强制执行的计划和方案,并通知有义务协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协助。
3.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会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根据,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以实现调解书的内容。
4.执行结束后,法院会将执行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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