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担保替人还款还能追偿吗
导读:
做担保替人还款后,担保人确实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1.根据《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否则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并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这一行为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2.这意味着,一旦担保人替债务人偿还了债务,其便取得了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可以要求债务人返还其已支付的款项。
担保人追偿的法律依据主要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1.具体而言,第七百条明确规定了保证人的追偿权,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第六百八十六条至第六百八十八条还规定了保证的方式及相应责任,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这些条款为担保人追偿提供了更具体的法律依据。
例如,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这进一步强化了担保人的追偿权利。
法律快车提醒您,担保期间的规定对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具有重要影响。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且该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2.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约定的保证期间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将视为无效。
3.若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4.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的约定也会影响保证期间的计算。
5.担保期间的规定直接决定了担保人在何时需要承担担保责任,以及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是否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因此,担保人在签订担保合同时应特别注意担保期间的约定,以维护自身权益。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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