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过渡费是怎么算
导读:
拆迁过渡费的计算通常基于被拆迁房屋的面积或家庭人口数,并依据当地政策规定执行,具体而言:
1.若以房屋面积计算,可能采取每平方米每月补偿一定金额的方式,如每平方米每月补偿10元,并确保每户每月的补偿不低于600元。
2.若约定了临时安置过渡期,并在此期限内未交付安置房,拆迁人应按规定发放临时安置补助费。
3.若超过过渡期,拆迁人还需在原有基础上增发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期限3个月以内的增发50%,超过3个月以上的增发100%。
法律快车提醒您,拆迁过渡费的发放标准因地区而异,但通常遵循一定的原则。
1.对于住宅房屋,过渡费的发放可能基于房屋面积或家庭人口数,具体标准由征收部门根据当地政策确定。
2.对于生产、经营用房,过渡费的发放也可能依据拆迁协议或评估机构确定的标准执行。
3.在发放过程中,若拆迁方未能及时交付安置房,导致过渡期延长,被拆迁方有权要求增加过渡费,以弥补其因此遭受的损失。
当拆迁过渡费出现逾期未支付的情况时,被拆迁方有权要求获得相应的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异,但通常会遵循以下原则:
1.对于住宅房屋,从逾期之日起,根据不同逾期时间段的长度,按月增加不同倍数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2.例如,逾期不足6个月的,可能按月增加0.5倍;逾期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可能按月增加1倍;逾期1年以上的,则可能按月增加2倍。
3.对于生产、经营用房,除了继续按原标准或评估机构确定的标准发放临时安置补助费外,还可能加发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以补偿被拆迁方因过渡期延长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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