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告商标侵权不去处理会如何处理
导读:
被人告商标侵权而选择不去处理,将面临缺席审理与缺席判决的后果。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这意味着,即便被告未出庭应诉,法院也会依据现有证据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2.由于被告未能亲自陈述辩护意见及提交相关证据,判决结果往往可能不利于其利益。因此,面对商标侵权诉讼,被告应积极应诉,以充分维护自身权益。
商标侵权行为的判断标准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
1.未经许可使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即构成侵权。
2.反向假冒: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也称为“反向假冒”行为,同样构成侵权。
3.销售侵权商品: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若销售者主观明知,则构成侵权。若销售者能证明商品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虽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仍属侵权行为。
4.伪造或销售侵权标识:伪造或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销售此类标识的行为,均构成商标侵权。
5.其他损害行为包括:
(1)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装潢使用误导公众;
(2)提供侵权便利条件;
(3)将侵权文字作为企业字号突出使用或注册为域名进行交易等。
均视为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损害。
法律快车提醒,面对商标侵权诉讼,被告应采取以下措施积极应对:
1.及时应诉:收到起诉状后,应立即准备应诉材料,按时出庭应诉,以免错失辩护机会。
2.收集证据:全面收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证书、使用证据、侵权对比材料、销售记录等,以证明自身权利及对方侵权事实。
3.分析案情:详细分析案件事实及法律依据,明确自身是否存在侵权行为及责任大小,为制定辩护策略提供依据。
4.协商和解:若确实存在侵权行为,可尝试与原告协商达成和解协议,通过赔偿损失、停止侵权等方式解决纠纷。
5.积极辩护:在庭审中积极发表辩护意见,提交证据材料,反驳对方主张,争取法院作出有利于自身的判决。
总之,面对商标侵权诉讼,被告应保持冷静、积极应对,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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