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赠品过期如何处理
导读:
面对超市赠品过期的情况,可以如下处理:
1.消费者首先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过期赠品的照片、购物凭证等,消费者可直接与超市客服部门联系,说明情况并要求处理。
2.超市方面应当积极回应,对过期赠品进行下架并销毁,同时向消费者道歉并提供合理的补偿方案,如更换合格赠品、退货退款或给予一定的消费券等。
3.如果超市未能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消费者还可以考虑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超市提供过期赠品,不仅违反了商品销售的基本原则,也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超市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超市需对过期赠品进行召回并销毁,防止其继续流通危害消费者健康。
2.超市还应向消费者提供赔偿,包括退还赠品费用、支付赔偿金等,如果超市的行为构成欺诈,消费者还有权要求超市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法律快车提醒,关于超市赠品过期的法律规定,主要散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中。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
(1)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2)对于过期商品,无论是否为赠品,均属于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商品范畴,超市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2.《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也对食品类商品的保质期、生产日期等进行了详细规定,超市在销售食品类赠品时也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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