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未执行判决可以强制执行什么
导读:
当被告未执行判决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一系列强制执行措施来确保判决的履行,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以及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等。
这些措施旨在通过限制被执行人的财产权益,迫使其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法律快车提醒,针对未执行判决的情况,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方法与手段多样且具体。
1.对于存款,人民法院可以查询、冻结并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对于收入,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需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3.对于财产,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等措施,将财产变现以清偿债务;
4.人民法院还可以发出搜查令,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并强制其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单据。
这些方法与手段共同构成了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判决的完整体系。
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有时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的转移手续,如房产证、土地证、车辆执照等。
1.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有关单位协助办理财产权证照的转移手续。
2.在执行过程中,有些财产被执行后改变了权利人,只有办理了财产权证的转移手续,才算彻底完成执行任务。
因此,人民法院的执行人员在办理这些证照转移手续时,需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说明具体要求,以确保财产权证的顺利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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