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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9-09 11:26:24 人浏览

导读: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完整的申请表、立项批复文件、选址意见书、项目合同等。还需提供勘测定界图、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身份复印件。若项目涉及土地出让,应提交相关合同和资格证明。

  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申请人需准备一系列详尽的材料以完成申报过程。具体而言,这些材料包括:

  1.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项目的立项批复文件,这是项目合法性的重要依据。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其附件的复印件,确保项目选址符合规划要求。

  4.项目合同的复印件,用于确认项目的合作方及权利义务。

  5.由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提供的1:500或1:1000勘测定界图,共3张蓝晒图,需包含现状地形、长春市统一坐标、统一高程以及各类地上、地下管线、建构筑物位置,并同时提供电子材料。

  6.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出示原件),以确认申请人的身份及权限。

  7.对于通过土地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其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的复印件,以及法人资格证明和开发公司资质证明(如为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

  以上材料均需按照要求准备齐全,并确保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条件是什么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授予需满足一系列严格条件,以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及与城乡规划的协调性。这些条件主要包括:

  1.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城乡规划,确保项目的选址、布局、规模等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要求。

  2.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需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内)和有国有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或其他相关文件,以确认项目的用地性质和用地规模。

  3.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则需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明确土地使用权的归属及权利义务。

  4.项目需获得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批准、核准、备案,以确保项目的投资规模、建设内容等符合国家政策及地方规定。

  5.如建设项目涉及环保、城管、国家安全、消防、文物保护等部门,还需提供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以确认项目在各方面均符合相关法规及政策要求。

  三、如何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法律快车提醒你,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遵循一定的程序,以确保审批过程的规范性和效率性。具体申办程序如下:

  1.建设单位需在工作日(周一至周六)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进行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将进行初步审查,如发现可当场更正的错误,将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将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将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转交项目经办人进行进一步审核。

  5.如项目经办人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将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并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将进行现场勘察,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将由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通过窗口发给项目单位。如项目不符合规划要求,将填写“退件通知”并通过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7.在办理过程中,如发现该建设项目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将书面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并允许其进行陈述和申辩。

  8.如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需要听证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举行听证。

  9.如申请人需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应重新提出申请并按规定程序换领新的许可证。

  10《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具有有效期限限制,一般为六个月。逾期未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将自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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