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一般是什么进行
导读:
仲裁一般是采用不公开的方式进行。
1.仲裁作为一种替代性的争议解决方式,其核心特点之一就是保密性。
2.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并且整个仲裁过程通常不会公开进行,除非当事人双方协议公开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的情况除外。
3.这种不公开进行的特性为仲裁提供了更高的灵活性和保密性,有助于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和商业秘密,同时也为双方提供了一个相对宽松的环境来进行协商和解决争议。
法律快车提醒,并非所有争议都适合或允许通过仲裁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条的规定,以下两类纠纷不能申请仲裁:
1.涉及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等具有人身性质的纠纷,这类纠纷往往涉及复杂的家庭关系和社会伦理,不适合通过仲裁这种相对灵活的方式处理;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这类争议涉及公权力的行使与监督,应由行政机关依法处理,不属于仲裁机构的管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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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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