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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拆除多长时间可以复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9-14 12:40:07 人浏览

导读:

违建拆除后,当事人可在六十日内提出复议申请。复议机关通常六十日内作出决定,复杂情况可延长最多三十日,并及时通知相关方。这一规定保障复议的时效与公正。

  一、违建拆除多长时间可以复议

  面对违建拆除后的复议申请,当事人需在六十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并自复议机关受理之日起开始计算复议期限。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复议机关通常应在六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2.若情况复杂,经负责人批准,可延长最多不超过三十日,并需及时通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

  二、违建拆除复议的审查时限

  法律快车提醒您,关于违建拆除复议的审查时限,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行政复议机关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在五日内进行初步审查。

  1.此阶段主要确认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若符合则予以受理;

  2.若不符合,则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

  三、违建拆除复议的决定期限

  复议的决定期限同样受到《行政复议法》的严格规定。

  1.依据第三十一条,行政复议机关在受理复议申请后,原则上应在六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2.若遇情况复杂,需延长决定期限的,须经负责人批准,并告知双方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3.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应依法履行复议决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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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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