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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院摔倒骨折谁负责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9-01 13:51:43 人浏览

导读:

在医院摔倒骨折,责任可能会由医院承担。若因患者自身不慎导致,责任由患者承担;若因医院安全隐患造成,医院需承担赔偿责任,患者可通过投诉或诉讼维权。

  一、在医院摔倒骨折谁负责

  在医院摔倒骨折的责任归属需根据摔倒的以下原因来判定:

  1.若摔倒系患者自身不慎导致,如行走时未注意脚下情况,那么患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若摔倒由医院方面原因引起,如地面湿滑未设置警示标志、照明不足等安全隐患,则医院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此情境下,患者有权要求医院赔偿因摔倒导致的骨折等损失,并可通过医院的上级主管部门卫生机关进行投诉,甚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医院摔倒骨折如何追究责任?

  1.若在医院摔倒并导致骨折,患者首先需收集相关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资料、医疗记录等,以证明摔倒的事实及原因。

  2.可与医院协商解决赔偿事宜,如医院拒绝赔偿或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患者可向当地卫生行政机关投诉,要求其介入调解。

  3.若调解无果,患者可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医院的责任。

  在此过程中,患者应注意保留好所有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支持。

在医院摔倒骨折谁负责

  三、医院摔倒哪些情形医院不担责?

  法律快车提醒,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医院在特定情形下对患者在医院摔倒不承担赔偿责任。这些情形主要包括:

  1.患者或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如患者拒绝听从医护人员建议而擅自行动导致摔倒;

  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但患者仍因病情危重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摔倒;

  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即摔倒并非医院过错而是由于医学技术的局限性所致。

  在上述情形下,医院可依法免除赔偿责任。但需注意,若医院在上述情形中仍存在过错或疏忽,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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