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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裁决书如何送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8-20 07:56:05 人浏览

导读:

劳动仲裁裁决书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或邮寄送达及公告送达,旨在确保当事人及时、有效接收裁决书。各种方式均有特定适用情形和操作规范。

  一、劳动仲裁裁决书如何送达

  1.劳动仲裁裁决书的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或邮寄送达,以及公告送达,每一种方式都有其特定的适用情形和操作规范。

  2.根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的相关规定,劳动仲裁裁决书的送达方式多样,旨在确保每一位当事人都能及时、有效地接收到裁决书。

  二、劳动仲裁裁决书直接送达流程

  直接送达是劳动仲裁裁决书送达的首选方式,其流程明确且直接。

  1.仲裁委员会会将裁决书直接送交受送达人本人,若本人不在,则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若已指定代收人,则交代收人签收;若受送达人方为企业或单位且未指定代收人,则可交其负责收件人签收。

  2.送达后,受送达人需在送达回执上签字或盖章,以确认送达日期。

  这一流程确保了裁决书能够直接、有效地送达至当事人手中。

  三、劳动仲裁裁决书留置送达效力

  1.在受送达人拒绝接受仲裁文书的情况下,仲裁委员会会采取留置送达的方式。

  2.留置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效力,这意味着即便受送达人拒绝接收,裁决书仍然生效,并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3.当事人若因拒收裁决书而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未提起诉讼,将视为放弃诉权,裁决书随即产生法律效力。

  四、劳动仲裁书邮寄和公告送达

  法律快车提醒你,当直接送达存在困难时,仲裁委员会可以选择委托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方式。

  1.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这种方式为无法直接送达的当事人提供了便利。

  2.对于下落不明或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的当事人,仲裁委员会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3.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这种方式确保了即便在极端情况下,当事人也能知晓仲裁结果。

  4.对于职工一方为3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相关文书可采用“布告”形式公布,以扩大知悉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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