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不处理可以行政复议吗
导读:
面对投诉未得到及时处理的情况,受害人确实有权考虑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不作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时,有权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1.关于投诉不处理申请复议的具体法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
2.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举报人对行政机关就举报事项作出的处理或者不作为行为不服是否具有行政复议申请人资格问题的答复》中明确指出:
举报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举报相关违法行为,对行政机关就举报事项作出的处理或者不作为行为不服的,具有行政复议申请人资格。这一规定为投诉人申请行政复议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法律快车提醒,申请行政复议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遵循特定的时限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申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2.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3.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4.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5.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6.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7.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至于时限方面: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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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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