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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失业保险申领登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8-02 17:20:57 人浏览

导读:

办理失业保险申领登记,需在失业后60日内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申领登记表和照片,到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恢复失业身份并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再到区失业保险科办理申领登记。逾期未登记视为放弃待遇。

  一、如何办理失业保险申领登记

  失业人员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需在失业之日起60日内(包含60日)内完成以下步骤:

  1.失业人员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以及单位转交并需本人填写的《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和两张一寸照片,前往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

  2.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将恢复失业身份并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3.完成这一步骤后,失业人员需携带上述所有材料以及大连银行卡,前往户籍所在区的失业保险科正式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

  二、失业保险申领登记所需材料?

  法律快车提醒您,失业保险申领登记所需材料包括:

  1.失业人员的《户口簿》和《身份证》,用以确认其身份信息和户籍情况;

  2.《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这是确认失业人员失业原因和时间的重要文件;

  3.单位转交由失业人员填写的《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用于详细记录申领人的基本信息和申领意愿;

  4.两张一寸照片,用于办理相关证件;

  5.大连银行卡,作为失业保险金发放的指定账户。

  三、失业保险申领登记办理时限?

  失业保险申领登记的办理时限为失业之日起的60日内(含60日)。这一时限是确保失业人员能够及时申领失业保险金、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关键。

  1.失业人员应在此期限内尽快完成所有必要的步骤和手续,以免因逾期未登记而失去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资格。

  2.这里的“失业之日起”通常指的是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的日期,而非失业人员实际开始寻找工作的日期。因此,失业人员应密切关注这一时限要求,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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