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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过世了房子过户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8-05 07:11:17 人浏览

导读:

人过世后如果要过户房子,首先需要先确认继承权,准备死亡及继承人证明,进行公证,然后再携带资料办理过户,最后评估房产并缴税。

  一、人过世了房子过户怎么办

  面对人过世后房产过户的问题:

  1.需要明确的是,继承人必须确定自身的继承权。

  (1)若存在其他合法继承人,需获得他们放弃继承权的书面声明。

  (2)若逝者生前立有遗嘱,则应按遗嘱内容执行。

  2.继承人需准备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及自身的继承人证明,这些证明分别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及市公安局或县(区)公安局出具。

  3.继承人需前往公证处进行公证,取得继承公证书,此过程中需提供死亡证明书、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及遗嘱原件(如有)。

  4.完成上述步骤后,继承人便可携带所有必要资料,如身份证件、死亡证、房产证等,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房管交易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5.还需进行房屋评估并缴纳相关税费,方可完成过户。

  二、房产过户需准备哪些材料

  房产过户所需准备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及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产证原件,继承公证书;

  2.可能涉及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土地使用权证书、委托书或公证书、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及共有权证书、法院判决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

  三、办理房产过户时的注意事项

  法律快车提醒您,在办理房产过户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因材料不全或虚假而导致过户失败或产生法律纠纷。

  2.若为单位购买私房,需特别准备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及相关委托书。

  3.对于非住宅转移,需额外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书。

  4.若当事人无法亲自办理过户手续,需提前准备好委托书或公证书,并确保受托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5.若房屋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需取得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明。

  6.若房产存在共有权人,需取得其同意出售的证明及共有权证书。

  7.对于经法院判决的房产过户,还需携带法院判决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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