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房地产法 > 房地产权属登记 > 土地权属登记 > 土地确权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

土地确权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8-08 18:59:10 人浏览

导读:

土地确权需准备的手续和材料包括权属协议书、认定书、权属争议处理决定,城镇地籍、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政府批准文件等。同时,双方签订的土地协议、法院的判决书等也是重要依据。

  一、土地确权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

  在土地确权过程中,所需的手续和材料是至关重要的。

  1.土地详查形成的土地权属协议书、认定书以及人民政府下达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是确权的基础性文件,它们能够明确土地的权属关系。

  2.城镇地籍调查资料、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土地出让合同等也是不可或缺的,它们为土地的确权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事实基础。

  3.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人民政府颁发的房产证明等也是证明土地权属的重要材料。

  4.新中国成立之后双方签订的土地、山林等权属或界线的协议,以及危改、安居计划的联建房合同和公证书等,也是土地确权过程中需要考虑的重要文件。

  5.对于使用土地的事实情况,如占有、侵占、善意、恶意、长期还是暂时等,可能还需要法院的判决来进一步明确。

  二、土地确权的相关知识延伸

  1.土地确权不仅是对土地权利的确认,更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进行登记发证的重要过程。

  这一过程覆盖了农村范围内的全部集体土地,包括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确保了土地权属的明晰和完整。

  2.确权的目的是为了明晰产权,防止因登记制度不完善而引发的土地权属纠纷,同时也为推广农村集体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提供了基础。

  需要注意的是,确权只是手段,它是对现有权利的确认,而现有政策已经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和流转。

  三、负责土地确权的机关介绍

  1.在我国,土地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这意味着只有这些级别的政府才具有确认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

  2.而土地管理部门则作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

  3.对于确权的意见和建议,土地管理部门需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

  法律快车提醒,这样的制度安排确保了土地确权工作的权威性和公正性,为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发证提供了有力保障。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