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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后还能重新执行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8-05 15:14:37 人浏览

导读:

结案后,若判决或裁定已生效且一方拒绝履行,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并非所有结案都可以重新执行,一边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

  一、结案后还能重新执行吗

  在案件审结后,当事人是否能够重新申请强制执行,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如果判决或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而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那么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这意味着,在某些情况下,结案后是可以重新申请强制执行的。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结案的案件都可以重新执行,因为执行的前提是判决或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且存在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情况。

  二、强制执行后欠债人仍不还钱怎么办?

  法律快车提醒,在强制执行后,如果欠债人仍然不还钱,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1.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法院可能会暂时中止执行,待其有履行能力后再恢复执行。

  2.如果被执行人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且无收入来源和劳动能力,法院会终止执行。

  3.如果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会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执行。

  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在金融系统的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在案外人处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等。

  4.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而拒不执行,则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面临相应的法律制裁。

结案后还能重新执行吗

  三、撤案后是否可申请强制执行?

  1.在撤案后,一般是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因为撤案意味着案件已经终止,法院不再对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因此,没有判决或裁定作为执行的依据,也就无法进行强制执行。

  2.如果涉及的是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即使撤案,对方当事人仍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3.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如果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则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因此,在撤案后申请强制执行时,需要注意执行时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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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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