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用作品侵犯哪些权益
导读:
1.盗用作品首先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复制权是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的重要权益之一,它涵盖了以任何方式复制作品的权利。
当作品被未经授权地复制、发行或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时,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就受到了侵犯。
2.盗用作品还可能侵犯著作权人的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其他相关权益。
法律快车提醒,盗用作品的具体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剽窃:即将他人依法享有著作权的软件窃为己有并发表或者登记的行为。剽窃的主要表现是采取抄袭或部分抄袭等方式,在他人软件上署自己的名称并发表或者登记。
2.非法复制:指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将他人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行为。非法复制的主要表现形式是盗版,这种侵权行为直接掠夺了正版厂商的市场份额和商业利润。
3.擅自使用:指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又无法律根据,对他人软件实施演示、修改、翻译、注释、应用的不合法的使用行为。
4.擅自许可他人使用:指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又无法律根据,未经授权许可第三人使用他人软件的行为。
5.擅自转让:指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又无法律根据,未经授权将他人软件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
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这表明,盗用作品如果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就可能构成故意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因此,我们应该尊重他人的著作权,避免盗用作品的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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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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