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不合理怎么办
导读:
当面临工程造价不合理的情况时应如下处理:
1.需要明确工程造价的核算依据。如果工程量清单是结算的根据,则应当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计算。然而,如果缺乏明确的工程量清单,可以通过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以获取合理的工程造价。
2.需要区分在中标备案合同之外另行签订的协议是否属于与备案合同不一致的“黑合同”,还是属于正常的合同变更。
(1)这里的合同变更指的是合同内容的变更,而不包括主体的变更。
(2)《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了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在工程造价的协商和调整过程中,应当确保双方的意思表示真实且一致。
3.对于涉及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变更,应当谨慎处理。
(1)如果变更与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有关,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工期变更等,且这些变更是在实际施工中因客观原因导致的,那么这些变更通常不属于“黑合同”。
(2)如果双方通过签订“黑合同”来搞不正当竞争,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利益,则这样的合同是无效的。
综上所述,当工程造价不合理时,应当通过协商、评估等方式确定合理的工程造价,并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单位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
(1)建筑施工领域实行严格的资质准入制度,无资质和超越资质的企业签订的合同属无效合同。
(2)如果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则不能作为无效合同处理。
2.没有资质或没有相应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名义的,即通常所说的“挂靠”。实务中一般通过几个标准来认定“挂靠”,如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等。
3.必须招标的未进行招投标或中标无效。根据《招标投标法》和相关规定,必须招标的项目未进行招投标的,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
4.违法分包。违法分包的几种情形包括总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总包合同中未约定且未经建设单位认可的分包、总包单位将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以及分包单位进行再分包等。
5.转包。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
以上五种情况均可能导致施工合同无效。
当合同工程量出现不公平的情况时:
1.先需要明确合同中的工程量清单和变更条款。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工程量清单和变更条款,且双方对变更的工程量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按照合同规定进行调整。
2.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的工程量清单或变更条款,或者双方对变更的工程量存在争议,那么可以通过协商、评估等方式确定合理的工程量。应当充分考虑工程的实际情况、市场行情、双方的意愿等因素。
3.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1)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合同工程量进行认定和调整。
(2)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如合同文本、工程量清单、变更记录、现场照片等。
4.也可以考虑通过仲裁、调解等方式解决争议。这些方式相对于诉讼来说更加灵活、高效,并且可以避免长期的法律纠纷对双方合作关系的损害。
法律快车提醒,当合同工程量出现不公平的情况时,应当通过协商、评估等方式确定合理的工程量,并充分考虑双方的意愿和利益。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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