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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克扣工资应该找谁解决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7-23 08:52:21 人浏览

导读:

面临恶意克扣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局申请仲裁,如果劳动者以拖欠工资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恶意克扣工资应该找谁解决

  当面临恶意克扣工资的情况时,劳动者可以首先选择向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1.劳动监察部门是负责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专门机构,对于恶意克扣工资的行为,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进行调查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2.劳动者还可以选择向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3.如果劳动者以拖欠工资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恶意克扣工资如何处理

  法律快车提醒您,面对恶意克扣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在采取上述措施的同时,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进一步维权。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

  2.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如果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发放劳动者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这些法律措施为劳动者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使劳动者在面对恶意克扣工资时能够更有底气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恶意克扣工资应该找谁解决

  三、克扣工资的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恶意克扣工资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也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用人单位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2.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3.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也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的情形:

  1.用人单位只有在符合法定情形的情况下,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2.如果用人单位超出法定情形扣减劳动者工资,就属于恶意克扣工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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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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