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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答辩状应该怎么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7-23 19:00:21 人浏览

导读:

租赁合同答辩状应如何撰写?本文详细阐述了答辩状的格式、内容要点,并针对租赁合同纠纷的答辩要点进行了深入分析,包括租赁合同是否成立、租金损失赔偿等,帮助读者更好地应对租赁合同纠纷。

  一、租赁合同答辩状应该怎么写

  1.在撰写租赁合同纠纷的答辩状时,首要任务是明确答辩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身份证号码以及住址等。

  2.需要指定代理人的详细信息,如所属律师事务所及联系电话。

  3.在答辩状的开头部分,应清晰地陈述答辩人因何案件进行答辩,并简要说明案件的背景和进展。

  针对租赁合同纠纷的具体答辩内容,应围绕案件的核心争议点展开。

  1.可以指出被答辩人没有提出新的事实和理由,而是对已经审结并判决的案件另行起诉,这违反了“一事不再理”的原则,浪费了国家司法资源,应予以驳回。

  2.应详细阐述租赁合同并未成立的原因。

  (1)这可以包括双方在合同必备条款如租赁物的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租金交付方式、违约责任等方面存在严重分歧,导致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2)应指出被答辩人已收受的预付厂房及设备租金构成不当得利,应予以返还。

  3.在答辩状的结尾部分,应明确表达答辩人的立场和请求。

  (1)可以请求法院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并判决被答辩人返还预付的厂房及设备租金。

  (2)应注明答辩状的提交法院、答辩人签名及提交日期。

  二、租赁合同并未成立

  答辩人认为租赁合同并未成立。这主要是因为双方在合同必备条款上存在严重分歧,无法达成一致。

  1.双方在租赁物的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租金交付方式、违约责任等方面存在争议。由于这些条款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双方无法就这些条款达成一致,因此租赁合同并未成立。

  2.被答辩人已收受的预付厂房及设备租金构成不当得利,应予以返还。

  三、无依据赔偿租金损失

  对于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赔偿租金损失及利息的诉讼请求,答辩人认为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1.答辩人并未实际承租和使用案涉厂房,因此不存在支付租金的义务。

  2.合同未成立并不是答辩人的“欺诈行为”,答辩人对租赁合同未能最终签署、履行深感遗憾,并为此付出了签约成本。

  3.被答辩人所谓的损失(如果有的话)是正常的商业风险,是每个商事主体应当承受的,不受法律的调整范围。

  若对答辩状的具体写法还有疑问?或想了解租赁合同的其他法律问题?来法律快车,我们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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