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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资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7-26 01:08:27 人浏览

导读:

再次申请强制执行需准备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原件、身份证明等材料。法院强制执行时限为二年,特殊情况下可延长。强制执行与先予执行在时间、内容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一、第二次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资料

  当申请人需要再次申请强制执行时,必须准备齐全相关的资料。

  1.必须提交执行申请书,这份申请书应由申请执行人亲自签字或盖章,以确保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2.需要提供生效法律文书的原件,这是执行程序的重要依据。

  3.执行申请人需要提交身份证明。

  (1)如果是公民个人申请,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如果申请人无法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要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明确代理人的权限和范围。

  在提交这些资料时,申请人应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避免因资料不全或虚假导致的执行程序受阻。

  二、法院强制执行时限

  关于法院强制执行的时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1.这个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如果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如果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2.在执行过程中,如果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

  (1)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

  (2)如果执行法院超过六个月未执行完结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三、强制执行与先予执行的区别

  强制执行与先予执行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1.从执行的时间上来看:

  (1)强制执行是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件规定的内容,即诉讼或其他法律程序结束后才进行。

  (2)先予执行则不需要等待生效的法律文件,在审判过程中即可执行。

  2.从执行的内容上来看:

  (1)强制执行可以执行任何生效法律文件中明确的内容,具有广泛的适用性。

  (2)先予执行则有着严格的执行范围的限制,主要适用于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等费用的支付,以及需要立即制止的侵权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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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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