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税滞纳金如何收
导读:
补税滞纳金是当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解缴税款时,税务机关依法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的滞纳税款的一定比例的金额。
这一制度的设立,旨在通过经济上的制裁,促使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及时履行纳税义务。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补税滞纳金的计算并非易事。
1.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进一步明确了滞纳金的起止时间,即:
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缴纳或者解缴税款之日止。
虽然法律规定了滞纳金的计算方法和起止时间,但在实际操作中,计算滞纳金却是一项复杂而繁琐的工作。这主要是因为不同税种的申报期限不同,导致滞纳金加收的起始日难以确定。例如:
1.企业所得税由于实行“分期预缴和年终汇算清缴”的征收方式,其滞纳金加收起始日就较特殊。
2.个人所得税滞纳金加收起始日的确定也更为复杂,需要区分不同的收入项目和申报期限。
3.其他流转税的滞纳金加收起始日一般为次月11日。值得注意的是,教育费附加不属于税款,因此加收滞纳金没有法律依据。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滞纳金一般不单独加收,可以随主税一起加收。
对滞纳金计算还有疑问吗?税收法规繁杂,实际操作中易出错。在法律快车,我们为您提供专业法律解答,助您规避风险,保障权益。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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