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协议书怎么写
导读:
司法鉴定协议书是司法鉴定过程中的重要文件,其编写需遵循一定的规范和要求。
1.协议书应明确载明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以确保双方身份明确无误。
2.协议书中应详细列明委托鉴定的事项及用途,确保鉴定目的清晰明确。同时,委托鉴定的要求也应明确阐述,以便司法鉴定机构根据要求进行鉴定工作。
3.协议书还应包含委托鉴定事项涉及的案件的简要情况,以及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的目录和数量。这些信息对于司法鉴定机构了解案件背景、确定鉴定范围至关重要。
4.协议书中还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鉴定费用及收取方式等事项,确保鉴定过程公平、公正、透明。
在编写司法鉴定协议书时,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1.协议书应使用规范的法律术语,避免使用模糊、歧义的语言;
2.协议书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3.协议书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遵守。
伤残鉴定的委托是司法鉴定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1.在委托伤残鉴定时,委托人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委托鉴定的事项、鉴定事项的用途以及鉴定要求等内容。
3.若委托鉴定事项属于重新鉴定的,应当在委托书中注明。对于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委托人补充齐全的,可以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在收到伤残鉴定委托后,应当对委托的鉴定事项进行审查。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即时作出受理的决定,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
2.对于通过信函提出鉴定委托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
3.在审查过程中,若发现鉴定委托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
(1)委托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
(2)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3)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4)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
(5)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的。
4.对于不予受理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理由,并退还其提供的鉴定材料。
5.在决定受理鉴定委托后,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以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更多关于司法鉴定协议书和伤残鉴定的问题,比如鉴定结果异议处理流程?欢迎在法律快车留言提问,我们会尽快为您解答。法律路上,法律快车与您同行。
拓展阅读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
相关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