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不在案是什么意思
导读:
“犯罪嫌疑人不在案”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未能按照法律程序出现在相应的诉讼环节。这种情况可能发生在审查起诉、庭前审查、审判过程、自诉案件以及再审程序中。具体来说:
1.在审查起诉时,如果犯罪嫌疑人不在案,应当要求公安机关采取必要措施,确保犯罪嫌疑人在案后再移送审查起诉。
2.在庭前审查时,如果发现被告人不在案,应当退回检察院,以便检察院进一步处理。
3.在审判过程中,如果被告人脱逃,法院可以中止审理,待被告人到案后恢复审理。
4.在自诉案件中,如果被告人下落不明,受理时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若自诉人不撤回起诉,法院将裁定不予受理。审理过程中,若被告人下落不明,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5.在再审程序中,如果原审被告人收到再审决定书或者抗诉书后下落不明,法院应当中止审理。原审被告人到案后,恢复审理。如果超过2年仍查无下落,应当裁定终止审理。
犯罪嫌疑人不认罪的,并不意味着不能定罪。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2.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因此,只要掌握足够的证据,即使犯罪嫌疑人不认罪,也可以对其进行定罪。在司法实践中,零口供定罪的案例是非常多的。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时会遇到犯罪嫌疑人传唤困难的情况。这可能是由于犯罪嫌疑人逃避传唤、下落不明等原因造成的。针对这种情况,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
(1)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
(2)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2.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3.强制传唤时,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以确保传唤的顺利进行。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地解决犯罪嫌疑人传唤困难的问题,确保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更多法律细节和案例,尽在法律快车。快关注我们,一同守护法律的尊严与公正!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
相关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