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拘留了怎么委托律师
导读:
在被拘留的情况下,委托律师是保障个人权益的重要步骤。
1.从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被拘留人便可以自行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如果因某些原因无法亲自委托,其监护人或近亲属也可以代为委托。
2.若被拘留人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未能委托律师,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将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3.对于特殊群体如盲、聋、哑人或精神病人,以及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被拘留人,如果没有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相关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
4.在委托律师的过程中,被拘留人及其亲友需要注意选择有资质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并了解律师的专业领域和经验,以确保案件得到妥善处理。
关于犯罪嫌疑人的拘留时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2.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3.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4.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这意味着,对于犯罪嫌疑人最多可以拘留3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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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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