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哪些
导读:
在民法中,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指的是与己身具有特定血缘关系的亲属,这些亲属与己身同源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具体来说,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包括以下几类:
1.兄弟姐妹:这里既包括同父同母的全血缘兄弟姐妹,也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半血缘兄弟姐妹。
2.伯、叔、姑与侄子、侄女,舅、姨与外甥、外甥女:这些亲属关系同样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范畴。
3.堂兄弟姐妹、姑表兄弟姐妹、舅表兄弟姐妹、姨表兄弟姐妹:这些表亲关系同样在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之内。
旁系血亲是指双方之间无从出关系,但同由一共同祖先所生的血亲。
1.这包括但不限于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同源于祖父母的伯、叔、姑与侄子女之间,以及堂(表)兄弟姐妹之间。
2.旁系血亲的“代数”计算方式主要基于找到同源直系血亲后,向上或向下数至己身或目标旁系血亲的世代数。若两边世代数相同,则用一边定代数,若不同,则取世代数大的一边。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均明确规定了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这是为了维护社会伦理和遗传健康,防止因近亲结婚导致的遗传疾病等问题。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均明确指出,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家庭伦理和社会秩序,同时也关注到了近亲结婚可能带来的遗传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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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亲属包括与己身同源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具体包括兄弟姐妹、伯、叔、姑、舅、姨、堂兄弟姐妹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能结婚。
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包括的是配偶、子女、父母、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近亲属之间是可以成为诉讼代理人的,除此之外,还有律师、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
下列亲属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范围: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根据法律规定,直系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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