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对孩子具有哪些权利
导读:
父母对孩子具有的权利是多元且重要的。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这不仅是道德上的责任,更是法律上的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明确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2.第一千零六十八条也强调了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这意味着父母不仅要提供物质上的支持,还要关心孩子的成长和教育,确保他们在一个健康、安全的环境中成长。
3.根据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这意味着即使父母离婚,他们仍然有责任关心、照顾和教育子女。
当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2.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如果父母有能力支付抚养费但拒绝支付,子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父母履行抚养义务。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父母支付抚养费,并可能对拒不执行判决的父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在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明确规定的。
1.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如果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3.探望权是离婚后父母与子女保持联系的重要方式,有助于维护亲子关系,促进子女的健康成长。
因此,在离婚后,父母应当积极行使探望权,同时也应当尊重对方的权利和子女的意愿。你对离婚后的财产分割有疑问吗?法律小助手法律快车,为你解答更多法律问题,快来提问吧!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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