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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的追偿权纠纷是什么意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7-13 14:08:08 人浏览

导读:

连带责任追偿权纠纷指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后,对其他未履行份额的债务人提出的追偿请求。包括担保责任追偿权纠纷和合伙债务追偿权纠纷,涉及担保人和合伙人之间的债权和债务分担。

  一、连带责任的追偿权纠纷是什么意思

  连带责任的追偿权纠纷,是指当某一或多个债务人因共同债务而需承担连带责任时,其中之一或多位债务人在履行了超过自己应负担部分的债务后,对其他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其份额的债务人提出的追偿请求所产生的争议。

  在追偿权纠纷中,主要包括两种类型:一是担保责任追偿权纠纷,二是合伙债务追偿权纠纷。

  1.担保责任追偿权,又称代位求偿权,指的是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第三人,在承担了担保责任后,享有的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

  2.合伙债务追偿权则是指,在合伙关系中,某一合伙人清偿了合伙债务后,对于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部分,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二、担保责任追偿权规定

  1.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这一规定明确赋予了保证人追偿权。

  2.《民法典》还规定了第三人作为抵押人或出质人时,对债务人享有的追偿权。这意味着无论是保证人还是物上保证人,以及无效担保人,在承担了担保责任后,都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

连带责任的追偿权纠纷是什么意思

  三、合伙债务追偿权规定

  《民法典》和《合伙企业法》均对合伙人的追偿权作出了明确规定。

  1.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三条的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当某一合伙人清偿了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合伙债务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2.《合伙企业法》第四十条也规定,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清偿数额超过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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