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物业费可以拒交
导读:
在物业管理服务中,业主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需要全额交纳物业费。特定情况下,业主有权拒交物业费,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1.对于不属于业主缴纳范围内的费用,业主有权拒绝缴纳。例如,物业管理公司可能将一些额外的、未经过业主大会同意的费用强加给业主,这种情况下业主可以明确拒绝。
2.当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质量过差,未能达到合同承诺或书面允诺的标准时,业主也有权拒交物业费。
(1)物业服务合同是双方约定的重要文件,物业管理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提供服务。
(2)如果服务质量明显不符合合同约定,业主可以通过拒交物业费的方式,促使物业管理公司改善服务质量。
3.当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同样有权拒交。这种行为显然违反了合同约定和业主的意愿。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可以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物业费拒交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物业管理条例》。
1.根据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时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也规定了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1)需要注意的是这一规定并非绝对要求业主无条件交纳所有费用而是强调了业主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交纳费用。
(2)当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业主有权依据法律规定拒交相关费用。
物业费拒交后,物业公司会如何应对?如果您有类似经历,欢迎在评论区分享。法律快车,与您一起守护法律尊严。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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