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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合同业主有权看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7-10 18:13:55 人浏览

导读:

业主作为房屋所有权人,有权查看物业服务合同并监督物业公司的履行。未签合同的业主仍需按约定交纳物业费,但在特定情况下可拒交。了解您的权益,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一、物业服务合同业主有权看吗

  在我国,业主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诸多权利。

  1.业主对于物业服务合同的查看权是其基本权利之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业主不仅有权查看物业服务合同,还有权监督物业公司履行该合同。

  2.业主可以查看物业服务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

  这些条款直接关系到业主的切身利益,因此业主有权对其进行全面了解和掌握。

  二、未签合同业主交费规定

  尽管在某些情况下,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可能未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这并不意味着业主可以免除交纳物业费的义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1.在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2.即使业主个人未与物业公司签订书面合同,但只要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了合同,业主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物业费。

  3.即使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如果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公司的服务,也应当按实际服务价格向物业公司交纳相应费用。

  4.如果业主大会授权的业委会、开发商、业主等都没和物业公司签订合同,且经催告后物业公司强行提供物业服务的,业主可以不交物业费。因为此时双方实质上未存在合同关系,业主当然可以不交物业费。

  三、业主拒交物业费情形

  虽然业主有交纳物业费的义务,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业主可以拒交或少交物业服务费用。这些情形主要包括:

  1.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务,且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

  2.对于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业主对超过指导价的部分可以拒交。

  3.物业管理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时,业主可以不交或少交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1)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时,对擅自提高的部分业主可以不交纳。

  (2)若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先服务后收费,在物业管理企业未提出相应服务的情况下,业主也可以不交纳相应的服务费用。

  4.当物业合同中存在霸王条款时,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例如,前期物业未与业主协商订立合同而自行订立合同的情况。

  5.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如未定期清理下水道等,业主也可以拒交物业费。

  你遇到过物业乱收费的情况吗?欢迎留言分享你的经历。法律快车与你同行,用法律守护你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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