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妻子有居住权吗
导读:
离婚后妻子是否有居住权,取决于具体的房产产权归属情况。
1.如果妻子拥有房产的产权,或者经房产产权人设立而拥有居住权,则她具有居住权。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的是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
2.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精神病人是可以离婚的,但离婚的方式只能通过诉讼进行。
1.由于精神病人的配偶通常是其监护人,因此在提起离婚诉讼之前,应当先变更监护人。
2.变更监护人后,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和起诉状及副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3.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如果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会判决离婚。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精神病人的配偶有虐待、遗弃等损害精神病人利益的行为,变更后的监护人可以代替精神病人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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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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