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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承揽合同合法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7-11 16:32:37 人浏览

导读:

劳务承揽合同合法性需双方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真实意愿表示、内容合法及满足形式要求。合同纠纷需提供主体资格、法律关系成立等证据。

  一、劳务承揽合同合法的条件有哪些

  劳务承揽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合同形式,其合法性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劳务承揽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这意味着合同的签订双方应当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劳务承揽合同的成立需基于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这意味着合同的签订应当是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结果,不存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

  3.劳务承揽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即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合同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4.劳务承揽合同的成立还需满足特定的形式要求。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规定:

  (1)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2)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也视为成立。

  二、劳务合同纠纷证据要求

  在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中,证据的收集和提供至关重要。以下是劳务合同纠纷证据的主要要求:

  1.需要提供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如身份证、户口本、工商营业执照等。这有助于确定双方当事人的身份和资格,为案件的审理提供基础。

  2.需要提供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如劳务承揽合同、工资单等。这些证据能够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合同关系以及合同的具体内容。

  3.如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这意味着在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承担证明责任。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证据可以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

  这些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三、劳务承揽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劳务承揽合同与劳动合同虽然都是合同形式,但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

  1.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一般在对方组织管理下工作,而劳务承揽合同中的承揽方一般独立自主的进行工作。这是二者在工作内容和方式上的主要区别。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劳务承揽合同则没有这一要求,其成立方式更加灵活多样。

  3.从合同目的和性质来看,劳动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建立劳动关系,而劳务承揽合同则是为了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因此,二者在合同目的和性质上存在差异。

  4.从法律适用和纠纷解决方式来看,劳动合同纠纷适用《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劳务承揽合同纠纷则适用《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在纠纷解决方式上,二者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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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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