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遗失哪里补办
导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遗失后,应前往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补发。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的规定: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严重污损、毁坏、遗失的,承包方应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补发。
2.经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后,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换发、补发手续。
这一流程确保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补发工作能够在规范的程序下进行,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补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流程如下:
1.承包方需要准备相关证件资料,包括本人申请书、本村介绍信、在县市级以上电视台或地市级以上报刊的公告或声明手续(同时应在本村公示七天以上)、原“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表”的复印件等。
2.承包方将上述资料提交给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乡(镇)经管中心将重新填写并编码、盖章的“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表”提交给原发证机关。
3.原发证机关在收到申请和相关资料后,将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补发手续,并在新补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注明“补发”字样。
这一流程确保了补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具有法律效力,能够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2.如果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行政不作为,承包地农民可以依法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换发、补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承包地农民也有权查阅、复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和其他登记材料,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限制和阻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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