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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从旧兼从轻原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7-07 02:57:23 人浏览

导读:

从旧兼从轻原则是刑法适用原则,体现法律稳定性和公正性。本文详解该原则含义、刑法溯及力限制,并推荐法律快车咨询服务,助您更深入了解法律问题。

  一、什么是从旧兼从轻原则

  从旧兼从轻原则,作为《刑法》的适用原则,体现了对法律稳定性和公正性的追求。

  1.该原则的核心含义在于,对于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应如何处罚,应当优先参考行为发生时所适用的法律。

  2.如果某一行为在当时的法律下并不被视为犯罪,或者即使视为犯罪但处罚较轻,那么应当依据当时的法律进行定罪和量刑,而非适用行为发生后的新法。

  具体而言,从旧兼从轻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对于非犯罪化(除罪化)或弱化惩罚的规定,即如果新法对某一行为的定性或处罚力度相较于旧法有所减轻,那么应当适用新法,以体现对行为人的公正对待;

  2.对于有利于行为人的规定,即如果新法的适用能够更有利于行为人,那么也应当选择适用新法。

  二、刑法的溯及力限制

  刑法的溯及力,是指刑法生效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对于刑法的溯及力,我国《刑法》明确规定:

  1.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那么应当适用当时的法律,即不受新法的约束。

  2.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那么依照本法总则的相关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3.如果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那么应当适用新法,即体现了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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