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加班了公司安排补休不给加班费合法吗
导读:
国庆节加班了公司安排补休不给加班费是不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是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时应获得的额外报酬。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应为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且支付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三百。
法定节假日是国家规定的全民放假的节日,具有特殊的意义和重要性。因此,用人单位在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不同工时制下的加班费计算方式也有所不同。
1.在标准工时制度下,加班费通常按照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百分之二百和百分之三百的比例进行计算。
2.而在综合计算工时制度和不定时工时制度下,加班费的计算则更为复杂,需要根据具体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进行确定。
3.对于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也应根据相应的规定支付加班费。
4.对于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虽然一般情况下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时,仍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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