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没有偿还能力能追加总公司吗
导读:
当分公司面临债务问题时,其偿还能力常常成为关注的焦点。如果分公司的债务不足以还清其全部债务,我们是否可以要求总公司来承担责任呢?答案是肯定的。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当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人民法院有权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
2.《公司法》第十四条也明确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因此,在分公司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我们完全有理由要求总公司来承担这部分债务。
关于公司欠款的问题,很多人可能会误以为可以执行法定代表人的财产来偿还公司债务。然而,这种观念是错误的。
1.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2.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意味着公司的债务只能由公司自身的财产来偿还,而不能涉及到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财产。
3.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公司的欠款是因为法定代表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的,那么此时法定代表人应当对公司的欠款承担偿还责任。
4.但这种情况下的责任追究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条件和程序,并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公司欠款就可以执行法定代表人的财产。
通过以上两个问题的讨论,我们可以看出法律知识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重要性。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以便在遇到法律问题时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了解法律知识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遵守法律规定,避免因为无知而触犯法律。
2.法律知识可以帮助我们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找到正确的解决途径和方法,避免因为盲目行动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法律知识还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受到不法侵害。
因此,我们应该重视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掌握,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分公司债务如何清算?了解法律,守护权益。在法律快车,我们与您一同学习法律,守护每一个合法权益。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被迫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可以去起诉确认该协议无效。因为法律规定,受胁迫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它不具有合法性,不受法律保护。意思自治是民事行为的基本原则,协议内容应当
被征地农民享有的土地补偿知情权如下:1、征地公告发布后,国土部门以公告形式告知被征土地的农民土地补偿标准、数额;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等。2
被征地,农民没有土地了。因为被征地农民在被征地的时候已经领取过补偿款了。被证用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被征用后,农民也没有使用权了。农民未被征用的土地所有权归集
征地补偿15年社保后有就业单位可由用人单位为其续交,属于自由职业者的可到当地社保部门提交相关材料,社保部门计算确定折算月数、个人账户退还金额,打印折算支付表,审
被拆迁人去世,征地补偿款不可以继承。根据法律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在土地补偿费分配前死亡的,才有补偿费收益份额的保留,在安置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的,法院可对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批准征收
相关栏目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