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俩离婚了再买房能写两个人的名字吗
导读:
1.离婚后,夫妻双方在购买房产时,确实可以选择将两人的名字都写入房产证。这种情况下,房产通常会被视为一般共有关系处理。
2.如果在没有取得协商和确保各自利益得到保护的情况下,改变房产证上的名字可能会引发一系列后续问题。
因此,在决定是否在房产证上同时写上双方名字时,夫妻双方应当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并尽可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在离婚房产分割问题上,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对于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若已付清所有房款,则该房屋通常被视为该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2.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同样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3.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情况下,该房屋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应均等分割。
4.对于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即使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5.在处理离婚房产分割问题时,还需考虑父母参与出资购买房产的情况。如果父母参与出资并取得房产证书后离婚,那么这部分出资应视为对子女的赠与,房产的分割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和处理。
夫妻共同债务的界定主要基于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是否用于共同生活或履行法定抚养义务。
在实践中,以下债务通常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购买或装修共同居住的房屋、支付医疗费用等;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抚养或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4.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5.以及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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