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年假是怎么规定的
导读:
员工年假是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的带薪年休假。
1.年假的具体天数根据职工的累计工作年限而定,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4.年休假期间,职工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年休假的享受条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职工必须连续工作1年以上;
2.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职工在以下情况下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6.虽然条例中没有明确规定,但实践中一般认为,如果职工因违法违纪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开除,也可能不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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