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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的权利能力是什么意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6-26 00:16:34 人浏览

导读:

法人权利能力即法人作为民事主体在法律上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法人的权利能力受到多方面限制,且始于其成立终于其消灭。

  一、法人的权利能力是什么意思

  1.法人的权利能力,指的是法人作为民事主体,在法律上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这一概念在《民法典》第五十七条中得到了明确的表述。

  2.法人作为一种组织体,不同于自然人,但其同样被赋予了在民事活动中参与并行使权利的资格。

  3.法人的权利能力本质上是财产能力,这意味着法人主要在其经营和管理的财产范围内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二、法人权利能力的限制

  尽管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其权利能力范围并非毫无限制。

  1.在性质上,由于法人缺乏自然人的某些天然属性,因此无法享有如身体权、健康权、隐私权等专属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

  2.法律对法人的权利能力范围也进行了直接限制,这主要是为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和保护交易安全。

  3.法人的权利能力范围还受到其目的事业的限制,即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以其设立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为限。

法人的权利能力是什么意思

  三、法人权利能力的起止

  法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其成立,终于其消灭。

  1.具体来说,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以登记机关颁发的“法人执照”所注明的日期为准,而法人的消灭则以清算完结并注销登记之日为准。

  2.在法人存续期间,其权利能力始终存在,并随着法人的经营活动而不断变化。

  3.一旦法人终止或注销,其权利能力也随之消灭,无法再行使任何民事权利或承担民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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