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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不服可以申请再次鉴定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7-15 11:59:27 人浏览

导读:

工伤鉴定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检,需遵循《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对法院委托的伤残评定不服,可申请重新鉴定,但需满足特定条件。工伤鉴定是维护员工权益的关键环节。

  一、工伤鉴定不服可以申请再次鉴定吗

  在单位职工遭遇工伤事故后,申请工伤鉴定是确保他们合法权益的主要途径。然而有时当事人可能会对工伤鉴定的结果表示异议。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确实有权申请再次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如果当事人对初次工伤鉴定结果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相关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这一制度的设立旨在确保工伤鉴定的公正性和准确性,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申请复检途径与期限

  当事人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申请复检:

  1.他们可以在收到初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天内,向省一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复检申请。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如果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鉴定结论不服,还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3.如果受害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并得出鉴定结论,而赔偿义务人对此表示不服,并且拥有足够的证据来反驳该鉴定结论,他们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在大多数情况下,法院会考虑准许对伤残进行重新评定。

  4.如果当事人已经通过法院委托相关机构进行伤残评定,那么在满足特定条件(如鉴定机构或人员无资质、鉴定程序违法、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等)的情况下,才能再次申请重新鉴定。

  你对工伤鉴定还有什么疑问?如果你需要帮助或有法律问题,法律快车随时为你提供法律支持,让我们一起维护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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