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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十七条怎么规定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6-21 00:43:07 人浏览

导读: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了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满16周岁应负刑责,14至16周岁仅对特定严重犯罪负责。不满18周岁犯罪应从轻或减轻处罚,体现对未成年人的关怀。

  一、刑法第十七条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对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他们具备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

  2.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但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有在犯下特定严重罪行如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等时,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3.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

  (2)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二、限制及从轻处罚规定

  除了上述规定外,刑法第十七条还对未成年人的犯罪处罚进行了限制和从轻的规定。

  1.对于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法律要求其家长或监护人进行管教,并在必要时由政府收容教养。

  2.对于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法律明确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一规定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旨在减轻其因犯罪行为而受到的惩罚。

  综上所述,刑法第十七条对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进行了全面而细致的规定,既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关怀和保护,又体现了对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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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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