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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被驳回后还能再申请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7-05 00:20:2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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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实用新型专利被驳回后不能再申请同一专利,但可申请复审。复审请求应在三个月内提出,不服复审决定可起诉。受理通知书后,可增人作为共有人,需提交变更请求书和相关证明。

  一、实用新型专利被驳回后还能再申请吗

  实用新型专利被驳回后,当事人无法再就同一专利申请专利权。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如果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表示不服,他们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

  2.值得注意的是,复审程序并不等同于重新申请专利。复审委员会将对驳回决定进行审查,并可能根据审查结果作出维持原决定或撤销原决定等不同的处理。

  3.如果复审委员会维持了原驳回决定,那么申请人将无法再就同一专利申请专利权。

  因此,实用新型专利被驳回后,申请人应认真考虑复审的可能性,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复审请求。同时,他们也应了解复审程序的相关规定和流程,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复审程序的规定

  专利复审程序是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表示不服时,依法可以寻求救济的一种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复审程序具有以下几个关键要素:

  1.复审请求的时限是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这意味着专利申请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复审请求,否则将失去复审的机会。

  2.复审请求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复审委员会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的专门机构,负责处理专利复审事宜。申请人需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复审请求书及相关材料。

  3.在复审过程中,专利复审委员会将对驳回决定进行全面审查,包括审查申请文件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形式要求、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

  4.如果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仍表示不服,他们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法律为申请人提供的最终救济途径。

  5.通过了解复审程序的规定,申请人可以更好地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在必要时采取适当的行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受理通知书后增人

  在收到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如果申请人想要增加申请人,即增加专利的共有人,这是可以操作的。不过,由于专利申请的阶段和具体情况不同,增加申请人的具体操作也会有所差异。

  1.需要明确的是,在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下发后,申请人仍然有机会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因此,如果想要增加申请人,可以在修改申请文件时一并提交增加申请人的请求。

  2.增加申请人需要提交一份变更请求书,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这些证明文件可能包括新增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与原有申请人之间的合作关系证明等。

  3.需要注意的是,变更请求书和相关证明文件需要符合专利局的规定格式和要求,否则可能会影响申请的受理和审查。

  4.还需要注意的是,增加申请人可能会涉及到专利权的分配和利益分配等问题。因此,在申请前,申请人需要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以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总之,在收到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如果想要增加申请人,需要按照专利局的规定进行操作,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文件。更多专利法知识,关注法律快车,让法律为你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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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利申请被驳回后,常见处理方式有两种:一是请求复审,二是补充完整后重新申请。选择哪种方式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如对驳回理由有异议,可选择复审;若申请存在明显不足,建议完善后再次申请。
  • 专利申请后,经审查发现不符合申请条件被驳回的,申请人对专利进行修改后,可以再次申请专利。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也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一条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专利申请后,经审查发现不符合申请条件被驳回的,申请人对专利进行修改后,可以再次申请专利。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也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一条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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