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失业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导读:
办理失业金时,需要准备一系列必要的材料。
1.失业人员需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这是申请失业金的基本表格,用于记录个人信息和失业情况。
2.需提供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核实个人身份。
3.还需提供失业人员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的证明,以及停发工资(基本生活费)日期的证明,这些文件用以证明失业人员的失业原因和失业时间。
4.失业人员还需提供本人的失业证和求职登记证明,以证明失业状态并有求职意愿。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流程相对固定且详细。
1.失业人员需要确保自己符合领取条件,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如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有求职要求。同时,需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以证明失业原因。
2.失业人员需要确保自己已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并在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的60天内前来办理。这是领取失业金的时间限制和资格要求。
3.参保单位需要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这是证明失业人员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必要文件。
4.失业保险中心在收到相关证明后,会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确认无误后会发放《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失业求职登记表》。
5.失业人员需要认真填写这些表格,并在指定的位置加盖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的公章。
6.失业人员需要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身份证复印件,然后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完成这些步骤后,失业人员即可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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