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消费者权益法解读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无理由退货标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无理由退货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7-05 11:02:45 人浏览

导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网购等渠道购买的商品在收货后7日内可无理由退货,但定作、鲜活易腐、拆封数字化商品及时效性商品除外。退货需保持商品完好,费用一般自理。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无理由退货标准

  消费者在收到商品后7日内,有权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并非所有商品都适用这一规定。具体来说,以下四类商品不在无理由退货之列:

  1.消费者定作的商品,如根据个人需求定制的服装、饰品等;

  2.鲜活易腐的商品,如新鲜水果、蔬菜、海鲜等;

  3.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4.交付的报纸、期刊等时效性商品。

  退货的商品应当保持完好,即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等应当齐全,且消费者不得影响商品的二次销售。

  二、适用商品与例外情况

  1.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无理由退货制度主要适用于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购买的商品。这些方式购买的商品,消费者在收到货后的七天内可以无理由退货。

  2.一些特定商品并不适用此规定,如上文提到的消费者定作的商品、鲜活易腐商品、拆封的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等。

  3.如果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与消费者有特别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这些约定可能对无理由退货的适用范围产生影响。

  三、退货流程与费用承担

  当消费者决定退货时,应遵循以下流程:

  1.与经营者取得联系,明确表达退货意愿,并按照经营者的要求填写退货申请;

  2.将商品及其配件、赠品等一并退回,并确保商品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

  3.保留退货凭证,以便在发生争议时作为证据。

  你还有其他关于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吗?比如退换货时的注意事项。来法律快车,我们会帮你一一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