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有哪些情形
导读:
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形多种多样,包括但不限于:
1.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
2.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
3.不符合商品说明或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4.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
5.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等。
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也应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的,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例如:
1.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造成残疾或死亡的,还应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
3.若经营者有欺诈行为或明知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仍向消费者提供,应承担更严格的赔偿责任。
4.对于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法律还规定了行政处罚措施,包括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
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
1.国家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旨在维护消费者利益,保障其安全。
2.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
3.各级行政部门也应在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权益,定期或不定期对商品和服务进行抽查检验,及时公布抽查检验结果。
4.对于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有关国家机关应依法惩处。人民法院也应采取措施方便消费者提起诉讼,及时审理消费者权益争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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