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死亡后需要办什么手续
导读:
退休职工去世后,其家属或用人单位需按照一系列流程来办理相关手续,以领取应得的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具体步骤如下:
1.家属或用人单位需要准备必要的材料,包括:
(1)死亡注销证明(由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
(2)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由社保所提供,并确保死亡待遇领取人与领取人身份证一致,且社保所提供的证明需明确注明领取待遇者与死者的关系);
(3)火化证(由民政局或殡仪馆提供,非火化区则需由民政办出具非火化区证明);
(4)以及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填写《市企业参保人员非因工或退休后死亡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申报表》,并提交给养老保险窗口进行审查。
3.审查通过后,养老保险窗口将受理并核定待遇,开具《市企业参保员工非因工或退休后死亡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待遇决定书》。
4.家属或用人单位需签收该待遇决定书,养老保险部门将在规定时间内将支付清单交财务部门并完成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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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死后丧葬费是按照当地的上一年度的三月份和十月份一次性发放,或者按照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百分之两百进行发放。丧葬费并不属于遗产的,属于给亲属的一种补贴。